蘇偉樺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與老婆吃完薑母鴨後,未戴安全帽雙載返家,被員警攔查酒測,但因黃男連續吹了23次酒測器都失敗,員警於是認為他是刻意拒測,當場開出18萬元罰單,黃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案經法官審理,認為員警當時沒按定將黃男強制送醫抽血測試,因此判決撤銷該罰單。
23次酒測失敗收18萬罰單 「警少1舉動」最終免罰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今年3月14日凌晨與老婆吃完薑母鴨後,未戴安全帽騎車,行經鳳山區中崙二路時被員警發現攔查,結果被聞出身上帶有酒氣,當場要求他進行酒測。
然而,黃男在30分鐘內連續吹了23次,酒測數值卻遲遲未成功顯示,讓值勤員警質疑黃男是消極不配合、故意不吹,於是對黃男開出新台幣18萬元的拒絕酒測罰單,並吊銷黃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黃男不服,向高雄地院提出交通裁決的行政訴訟,並在出庭時,拿出就醫證明,表示自己有多年高血壓、肺纖維化等疾病,因此肺活量沒辦法和正常人一樣,且當下也有跟員警反映,看能否換一台酒測器等,黃男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故意拒測。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若拒絕酒測,可強制移送醫療機構進行血液測試,另就黃男出示的診斷證明書,代表他無法順利進行酒精濃度檢測,但員警當時並沒有把他送往相關機構採血檢測,就開出罰單,因此,法官認定是員警開罰程序有誤,判處該罰單撤銷,黃男不必繳交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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