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市售氣炸鍋!1件過熱、3件擅換零件

消基會抽查市售氣炸鍋!1件過熱、3件擅換零件 | 華視新聞
(經濟部提供)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許多人家中都有氣炸鍋,不僅方便又能減少油脂攝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基會合作,針對市售「氣炸鍋」主動查核,109年6月間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卻發現有的溫升超過標準,甚至還有業者是擅自換掉重要零件。標準檢驗局呼籲,民眾選購時還是要看好「商品檢驗標識」。

市售氣炸鍋抽驗 1件過熱3件擅換零件

消基會公布市售氣炸鍋檢測結果,其中「品質項目」計有1件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計有3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有3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有1件「品質項目」不符合,為商品後方空間溫升超過標準規定,可能會造成周遭物品損壞或進而因高溫產生危害。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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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指出,3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之商品,重要零組件與原申請驗證登錄資料有差異,標準檢驗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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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接著指出,另外有3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標準檢驗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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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買到黑心貨?認明「商品檢驗標識」

標準檢驗局指出,「氣炸鍋」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氣炸鍋」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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