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國中生日前到一家滷味攤買宵夜,因為他只買了30元的食材,老闆就以「最低消費50元」為理由拒絕賣他。整件事掀起議論,有人心疼這名學生,也有人覺得做生意本來就要考量成本,但也有其他滷味攤只花30元,就能買到泡麵加米血,而且老闆還送你青菜,份量十足。
有民眾PO文,台中這家滷味攤,日前一名國中生來買宵夜,因為只夾了30元食材,老闆用不悅的口氣說:「這樣我沒辦法賣,我店有低消,不然你再多湊幾樣。」學生因為沒錢只能離開,文章引發議論,有人心疼學生,也有人覺得做生意就是要多方面考量。
記者VS.民眾黃先生說:「買超過(低消)就好了吧,(你不會就不買了)不會。」、「(遇到這樣的店家還會再去嗎),我就不會再去了。」實際來到當事店家,價目表上有標明最低消費50元,當時學生因為沒花錢買,也不構成消費糾紛。
當事滷味業者說:「我們上面有寫我們低消是50,沒有錯我們做服務業,但是我們還是以營利為生,你沒有50塊我們根本沒有利潤。」記者VS.其他滷味業者說:「有時候他們只吃一包麵,15塊還加青菜我們還是賣他啊,(不會划不來嗎),沒辦法啦這薄利多銷。」
買滷味還要低消,很多人都沒聽過,不過每個店家都有各自成本考量,消費者不妨貨比三家,花小錢也能吃到好吃的滷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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