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腳名店遭爆收小費! 公告「外帶5元.內用10元」

劉奕璇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家連續4年登上米其林必比登的豬腳店,最近在店門口張貼「外帶收5元小費、內用收10元小費」的公告,有民眾看到直接說不管多好吃都不買了,記者實際前往,發現店內的桌上都擺著豬公存錢筒,老闆出面解釋說,存錢筒已經放很久,最近才公告要收小費,強調是為了讓員工有動力工作,並不會強迫民眾付小費,不過小費公告,引起國稅局關注,強調只是是以店家名義收取費用,就必須開發票,將會派人稽查。

豬腳一端出來,Q彈豬皮搭配著軟嫩的肉質,讓人食指大動,這家連續4年獲得,米其林必比登的豬腳店,最近在店門口貼出「外帶收5元小費,內用收10元小費」,引發民眾反彈,民眾說:「就是好像,沒有一定要投(小費),但是太多提醒就太多了。」民眾說:「再怎麼好吃,我覺得你這樣子的話,我也是不會想要吃。」民眾大多覺得,這等同是變相漲價。

實際來到豬腳店,店內的每張桌子上,都放一個豬公的存錢筒,上面貼著請投10元小費,老闆解釋,這些存錢筒,放了1年半了,並沒有強制民眾要投多少錢,只是為了鼓勵員工,最近才在門口貼出收小費的公告,豬腳店老闆說:「小費的性質就是說,要鼓勵全體的員工,(小費)完全是給員工的,事實就是我是為員工在謀福利的性質。」

老闆說店內30位員工,1個人一天要處理將近500張的訂單,難免會疲乏,利用小費機制,是希望可以啟發員工的動力,不過,豬腳店內用、外帶都要收小費,不但引發消費爭議,也讓國稅局關注,中區國稅局銷售稅組長黃春頻說:「買便當以外,它還要付5元10塊錢,是以營業的名義加收的話,這個照規定,是要列入消售額,要開發票要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說,台灣法規上沒有小費的說法,因此只要以店家名義,收取的額外費用,都應該開發票,將會派人前往店家調查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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