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拒絕警方盤查,甚至還開車衝撞員警,新北市蘆洲警方五天前追查竊車案時,發現小偷正在更換車牌,上前抓人卻被對方開車衝撞,員警連開12槍,但嫌犯還逃走了,警方以車追人,最後將這名衝撞員警的嫌犯,依殺人未遂重罪移送。
員警跟監埋伏,等到蔡姓嫌犯出門,便衣警察下車抓人,蘆洲警方,7日警方接獲報案,有車輛失竊,員警調閱畫面,一路追查到了桃園,發現嫌犯,正在換車牌,上前攔查時,男子居然拒絕後,上車開車衝撞員警,遭撞員警胡景棠說:「直接就是油門就是直接踩到底,就是也沒有也沒有顧及說,當時我們人就在(車子)後方」。
警用機車被撞裂,可見衝撞力道多大,員警對空鳴槍連轟12槍,嫌犯還是逃走了,員警最後尋線,找到撞警車輛,終於抓到人,蘆洲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李水強說:「結果他馬上就上車開車衝撞我們員警,現場他有很衝撞的那種情況滿嚴重的」。
副隊長用殺人未遂送,為什麼用殺人未遂?過去衝撞員警,警方都以妨害公務,或者傷害等等移送,這一次為了要嚴正執法,把衝撞員警的嫌犯,用殺人未遂的重罪移送,希望藉此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