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廢中火2機組許可證 環保署提醒應依法行政

中市廢中火2機組許可證 環保署提醒應依法行政 | 華視新聞
台中火力發電廠(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5)日在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會議上宣布,廢止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2機組許可證。對此,環保署提醒,地方政府基於操作許可證核發機關,掌握准、駁及廢止等權限,認事用法,應注意相關事實要件,採取合法、合理之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避免後續衍生行政爭訟,致影響政府威信之情事。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廢止中火2機組許可證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廢止中火2機組許可證

盧秀燕宣布 廢止中火2機組許可證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中火生煤使用量於今年11月27日已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台中市政府環保局11月29日、12月14日2次稽查限期改善,12月23日第3度複查,中火仍繼續超量用煤,已構成違規情節重大。盧秀燕今日上午宣布,針對百分之百國營事業知法犯法,為守護市民健康,市府必須依法行政、祭出重懲,廢止中火2部機組許可證。

環保署:明年空汙物排放減量可達40%以上

對此,環保署說明,空氣汙染改善,首重於汙染減量,而電廠等固定汙染源之減量措施,除減少生煤使用外,亦可以加裝汙染防制設備、改用低汙染燃料等方式降低汙染排放。

環保署補充,以環保署和經濟部持續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汙染減量工作之台中發電廠為例,藉由推動減煤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其空氣汙染物排放,已由105年之每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107年2萬9千餘公噸,預估至109年更可降至2萬餘公噸,減量可達40%以上,而後續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預期空氣汙染物排放量可降至更低。

空汙問題 環保署指PM2.5平均濃度有顯著改善

環保署強調,在中央與地方的攜手努力,持續多管齊下執行各種空汙改善措施情形下,截至108年11月底止,全國紅害站日數為171站次,已較前一年同期的276站次有顯著改善,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濃度也降至16.2μg/m3,環保署指出,將與各界共同為改善空氣品質持續努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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