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遇到這樣的惡房客怎麼辦?台中一名房東,把房子租給一名蔡姓女子,明訂房子只租給一人,不可攜帶外人,沒想到女房客租約到期後,以繳不出房租為理由,請房東再讓她借住一個月,甚至把房子給一名陌生男子居住,還把房子弄得像垃圾堆一樣髒亂,房東一開門發現屋子裡面目全非,氣得報警,但女房客和陌生男子,卻趁機落跑,不見蹤影。
房東VS.女房客說:「我跟妳講這個樣子的話,2個小時就可以打包完,妳整個晚上連動一下都沒有。」房東羅小姐一進門,眼前是堆積如山的垃圾和撲鼻惡臭,令她幾乎要昏倒,房東VS.女房客說:「我乾乾淨淨的房子交給妳妳弄成這樣,(剛開始是因為),什麼叫做剛開始,(他是昨天),我都不認識他喔,那你讓他進來幹嘛。」
羅小姐去年底把房子租給蔡姓女子,6月租約到期時,蔡姓女子以繳不出房租為理由,請羅小姐再讓她住一個月,而羅小姐連續收到水電催繳單,上門查看才發現屋子裡堆滿垃圾雜物,甚至住著一名陌生男子,違反不可攜帶外人的租約規定,對方還說已經在這裡住了半年。
房東羅小姐說:「陌生男子邊講話邊身體一直發抖,我懷疑他有吸毒,他還恐嚇我們說,我們這樣子擅自闖進他家,他要對我們不客氣。」羅小姐氣得報警,但蔡姓女子和陌生男子,在警方做完筆錄之後,隨即人間蒸發,留下整個房間的爛攤子。
律師林瓊嘉說:「出租之前都要簽約還要公證,如果單純的髒亂不堪,這部分是違約賠償問題,所以只能用(扣)押金的方式來要求。」只是羅小姐和蔡小姐,是十幾年的朋友,當初打契約沒有收押金,現在出了問題找不到人,又無法扣押金賠償,讓羅小姐又氣又無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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