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娜 羅大偉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出門,但他的車子非常顯眼,因為沒有掛牌,還把輪胎加寬,甚至加上後靠背,最後被開了兩張罰單,光是沒掛牌最高可開罰1萬8,改裝變速裝置最高可罰5400,連車子都被沒收了,但男子喊冤說車子買來就這樣,PO上網反而被網友撻伐。不過電動自行車本來就不能改裝,但有不少人搞不清楚,持續帶您來了解。
不只沒有掛牌,整個車身還大改裝,連輪胎都加寬,被開兩張單,但駕駛卻在臉書上發文喊冤,說車子買來就是這樣,網友笑說,不掛大牌就上路,佩服,哪輛電動車像你一樣風騷,新店分局交通組巡官柯廷陸說:「員警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12條規定舉發,處所有人新台幣3600以上,1萬8百以下罰鍰並沒入車輛。」
其實電動自行車,因為不需要考駕照,使用門檻比較低,許多青少年、學生和外籍人士都會使用,但兩者有差異,電動輔助自行車不用掛牌只需要貼標章,兩種車輛的馬力也不同,輔助自行車以人力為主,車重40公斤,電動車含電池重60公斤,規定都不能雙載。
如果沒有掛有合格標章就上路,最高可處1萬8百的罰鍰,騎士沒戴安全帽可處300元,如果擅自改裝變速,最高可罰5400,騎車時速超過25公里,最高也會罰1800元,電動自行車業者蘇小姐說:「11月1號開始新法規上路以後,這塊合格標章就相對更重要,還有這一張閃電標章,因為這一塊代表他是原廠的,有經過我們交通部認證的,那現在網路上也有出現一些偽造的。」
隨著新法規即將上路,未來電動車也會掛上數字車牌,讓警方更好辨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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