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單寫"機車女" 飯店判賠三萬

 / 台北市

  罵人機車,當心可是會被報罰錢的!有一家飯店在列印給顧客的收據上面,寫著機車女三個字,被顧客告上法院,飯店因為這三個字,賠上三萬元。

  就是這張電話明細表,在客人名字後頭,用括號寫上機車女三個字,原本還以為是飯店搞錯證件,誤把汽車駕照登記為機車,直到向客服詢問才知道,原來這是內部員工對客人的身分註記,對客人這麼失禮,但飯店卻沒有主動道歉。

  前年11月,黃小姐第八次來投宿台北市這家商務飯店,才終於發現原來自己被這樣侮辱,業者的態度讓黃小姐氣不過,告上法院,法官認為,罵人機車,是在影射對方難搞,的確有損名譽,判飯店要為這三個字賠償三萬元,不過飯店主管還是強調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

  飯店主管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要不要提出上訴,但作為服務業,卻有員工私下批評挖苦客人,不論是不是不小心被列印出來,都應該要檢討員工的服務心態。(記者尤淑嬿 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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