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一審 王令麟判刑18年

 / 台北市

  號稱史上最大宗經濟犯罪力霸案,今天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決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有期徒刑十八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七億元,並沒收犯罪所得三億多。

  王家其他人也都被判重刑,王令楣十八年,併科罰金一點五億。王令台二十年,併科罰金七億。王令一二十年,併科罰金十億。王令僑十三年,併科罰金三億。王事展十六年,併科罰金四億。而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目前還潛逃海外,他的子女卻在年前,被判十年以上的重罪。 (記者尤淑燕 葉子杰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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