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偵結 檢:王又曾有如寇賊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撼動金融界的「力霸弊案」,歷經兩個月,今天偵結起訴,而負責人王又曾,被求處最重三十年有期徒刑,併科十七點一億元罰金,檢方在起訴書,痛批王又曾有如賊寇,令人髮指,而他的妻子王金世英,還有兒子王令一、王令台,也被求處二十八年重刑,起訴金額跟人數,都創下司法記錄。

  六位偵辦力霸案的檢察官,在案子偵結起訴的這一刻,終於露出笑容,而背後堆滿的一百多箱證物,就是他們辛苦兩個月的成果,潛逃美國的王又曾,被檢方求處三十年最重刑,併科十七點一億元,是史上最高金額,而共同主導掏空的妻子王金世英,也被求刑高達二十八年,檢方也說明王又曾罪刑重大主要理由。

  不只王又曾夫婦被求處重刑,六名子女面臨一樣的命運,其中王令台、王令一被認為一樣是主謀,遭求刑二十八年、王令僑十六年、王令楣十三年、王令可八年、王令興六年,全案歷經兩個月就偵結起訴,也創下六項司法紀錄,而整本起訴書,就高達九百四十頁,厚5.5公分,重2.2公斤,內容可以說是掏空手法大全。

  再來,創下起訴人數107人,境管人數96人,還有羈押總人數13人,都是單一司法案件最多人數的紀錄。而全案不法金額更是相當龐大,高達731億元,動員人力多達4292人次,都是司法新紀錄,檢察官們目前最希望,起訴的犯罪事實能有助於王又曾遣返。力霸案不只憾動金融界,引發擠兌風波,也造成股東投資人損失重大,影響員工生計,如今雖然偵結起訴,但付出的鉅大社會成本,卻難以彌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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