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4罪起訴 最重判無期徒刑

李若慈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林益世涉貪,經過了四個多月的調查,上午偵結起訴。包括林益世還有他的太太彭愛佳、媽媽沈若蘭跟沈若蘭的哥哥還有弟弟,都觸犯貪務治罪條例,收賄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而且林益世的財產當中,有一千五百多萬來源說不清楚,也成了第一個依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的公務員,罪行加起來,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下車先倒退走兩步,為了要避開鏡頭,林益世幾乎跟螃蟹一樣橫著走,被特偵組移審到台北地院,起訴書厚厚的五十七頁,說林益世擔任立委期間,收了六千三百萬,觸犯「收受賄賂罪」。這卡皮箱,還有銀行裡面搜出來的,證明媽媽沈若蘭還有太太彭愛佳幫忙藏錢,觸犯「洗錢罪」;林益世第二次跟陳啟祥要錢,觸犯「索賄罪」,更重要的是,檢察官查扣包括台幣、美金、人民幣,價值五千九百萬的現款,其中只有三千萬透過流水號證明是賄款,扣掉正當收入,還有一千五百八十萬,這錢怎麼來的,根本說不清楚,這是「財產來源不明罪」。

  特偵組以這四項罪名起訴林益世、沈若蘭、彭愛佳,還有幫忙藏錢的兩個親戚。一罪一罰,林益世面臨最重的刑責是無期徒刑。而且,檢察官還要繼續追討被丟到金爐裡面燒掉的九十五萬美金,還有當初被林益世去拿競選的三百萬。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現在政治生涯一刀斃命,穿著藍白拖鞋,這個貪污犯確定正式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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