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終於邁入減碳時代,在立法院躺了6年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昨天(16日)終於三讀通過,未來若是廠商登載不實,將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還可要求廠商停止操作、停工、停業,並限制或停止碳交易,並明訂被要求改善之廠商,改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天。
朝野立委都表示,「溫減法」的通過,可避免國內企業,因國際要求產品碳足跡、或徵收碳排放關稅等,遭到國際貿易抵制。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從此台灣進入「減碳時代」,未來減碳不再是口號,並與國際接軌,讓減碳不再成為台灣的貿易地雷,而是發展綠能產業的利基。魏國彥說,台灣是一個外貿依存度相當大的國家,面對國際減碳趨勢,未來碳排放量的多寡,很可能會成為「貿易地雷」,不過減碳也可以成為國際競爭力一部分,因為歐盟許多國家如英德,藉由減碳讓產業升級,甚至增加國民所得及就業機會。
未來溫室氣體排放額度將由「免費」核配逐漸改為「配售」,並推動進口石化燃料稅費機制。若廠商未在期限內登錄排放額度,將可處以碳市場價格之3倍罰鍰,並以每1公噸1500元為上限。施行細則將在6個月內公告,相關子法配套半年內規劃出爐,總計近30個子法;環保署必須在1年內擬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及《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未來每5年檢討1次。《溫減法》也把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具體入法,我國205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降為2005年的50%以下;2005年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為2.45億公噸,前年則升高到2.5億公噸,而35年後必須降為1.225億公噸,相當於回到1991年水準。
魏國彥指出,《溫減法》此時通過是「天時地利人和」,因為年底聯合國UNFCCC將在巴黎召開第21次締約國大會,可能研擬新氣候協議「巴黎議定書」,接替「京都議定書」,也看得出全球對溫室氣體的管制和強度更加重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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