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 20:20

質詢挨酸問錯人! 呂孫綾:知道問的是國安部

質詢挨酸問錯人! 呂孫綾:知道問的是國安部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委員呂孫綾17日質詢國安局長楊國強憲兵搜索民宅事件,遭外界質疑是"問錯對象",前立委參選人馮光遠今(18日)在臉書上提到,批呂孫綾是「讀稿機」,沒有政治才能,對呂孫綾質詢出錯感到莫名悲哀。而呂孫綾受訪時提到,她接受任何的批評指教,但對於質詢的一切,呂孫綾連三次說她把所有事情寫在臉書上了,而實際上呂孫綾臉書一看,她開頭就寫道「孫綾清楚了解質詢的是國安局,而非國防部」。

立委呂孫綾在臉書上把外界質疑內容、還有她的理由全部PO出來,並且附上法條,讓大家了解,她的用意,不過底下還是有很多的網友都在批評她,覺得她應該道歉、「不要再硬凹了,大家不是瞎子」、「錯了沒關係,改過來就好」、「我真的會笑死」和「不是做立委就可以不做功課亂問」等等。(翻攝呂孫綾臉書)

呂孫綾臉書全文:

昨日,孫綾清楚了解質詢的是國安局,而非國防部。

孫綾以魏先生一案質詢國安局,局長表示事前不知情、事後亦稱非其職權管轄。但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涉及情報工作的主管機關就是國安局,孫綾舉魏先生一案為例,希望國安局能以此為鑑,並非要國安局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因此案懲處權在國防部,而是想藉此突顯國安局對於情報資訊彙整的鬆散與不在意。

孫綾知道,質詢的過程當中有失精準,造成各界誤解,孫綾會虛心檢討、改進,謝謝大家的關心!

以下條文供大家參考

【國家情報工作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41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國家安全局。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情報機關: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

(第二項)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構),於其主管之有關國家情報事項範圍內,視同情報機關。

第 7 條

情報機關應就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下列資訊進行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

一、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之大陸地區或外國資訊。

二、涉及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外諜、敵諜、跨國性犯罪或國內外恐怖份子之滲透破壞等資訊。

三、其他有關總體國情、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經濟、科技、社會或重大治安事務等資訊。

第 15 條

主管機關應負責統合指導、協調及支援情報機關之業務。

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業務,得邀集情報機關首長召開國家情報協調會報;必要時,得邀請其他相關政府機關代表列席。

第 18 條

情報機關於獲取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資訊時,應即彙送主管機關處理;其涉及社會治安之重大事件或重大災難者,除依法處理外,應即彙送主管機關。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22

第 2 條

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本局)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與特種勤務之策劃及執行;並對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國防部憲兵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所主管之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負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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