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今(3)日決定放寬標準,對於8月豪雨期間未達法規救助標準50公分的淹水住戶,發放慰助金每戶5千元,另外代理市長許立明同時宣布,泡水車輛也有補助,比照凡那比及梅姬颱風災後的慰助金標準來辦理。
未達50公分的淹水住戶,雖然不符災害救助金補助規定,不過代理市長許立明今天也決定發放慰問金5千元。他強調,「只要有淹水,對市民生活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市府近日邀集相關單位密集協商,決定另行籌措財源或動支第二預備金,來發放慰問金給未達法規標準的淹水住戶。他希望此舉能夠稍微舒緩淹水住戶復原家園的壓力,幫助他們早日恢復日常生活步調。
另外,對於泡水車輛,代理市長許立明也宣布比照凡那比及梅姬颱風災後的慰助標準,也就是市民汽車損失達2萬元以上、機車損失達2千元以上,只要能夠出具相關證明來提出申請,可分獲2萬、2千元慰助金。
市府說明,從即日起到9月28日下午5點止,都可以到居住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請檢具相關證明:
〈一〉淹水住戶請檢具例如淹水照片、行車紀錄、監視器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
〈二〉泡水車輛請檢具例如維修收據或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以利加快勘查、審核速度,早日領取核撥款項。
只要是災害前實際居住高雄市,住屋有遭水淹至室內樓地板起算達50公分以上者,依「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每戶發給救助金1萬5千元,其中若屬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則再補助5千元。
行政院也已經決定額外加發每戶2萬元。也就是說,符合前述法規標準的淹水住戶可領取淹水救助3萬5千元,若屬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則是4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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