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現今網路與社群網站充斥著假訊息,行政院將於13日院會討論有關假訊息造成危害的法制因應作為,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特別錄製台語版影片,今(11)日發布於行政院Facebook,他表示,政府鼓勵平台業者以自律機制來處理假訊息。現行法律對假訊息、謠言等規定不夠明確,未來將對要件不清楚、法律責任是否合理,將進行調整。
他強調,政府打擊假訊息「不是要跟大家為敵」,政府與媒體、平台都是夥伴關係;政府沒有要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責任,而是鼓勵平台要有自律機制處理假訊息問題。
由羅秉成政務委員召集「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小組」提出「惡、假、害」的建議定義,即「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才有法律規範問責的必要性,而非毫無限制、什麼都要管,既無必要,也無法達成。最重要原則是「不可傷害言論自由,不可踩到言論自由紅線。」
羅秉成說明,基於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有機制可以擔保不影響言論自由。言論上的違法行為類型,務必要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基於「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無法自己制定,行政機關不可能會做言論審查,尤其事前審查的工作也不許可,必須由獨立審判的法院來判決。
行政院在此次俢法,會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責任,要求平台業者24小時要下架,否則將受罰。羅秉成針對外界疑慮回應,去年相關的法規已送至立法院,行政院週四不會提數通法的俢正案,對於各界的意見行政院會做一份整理,日後在政黨協商的過程中,會與業者和社會溝通對話,將資料及意見整理好與立法院溝通,討論要如何俢法較為合理。草案明定平台業者沒有監督與檢查的義務,但規定業者有與政府協力合作的責任,對於不當言論、違法言論,平台業者要有自律機制來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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