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本法"初審過 公廣發展添利多

蔡慧君 潘建任 報導  / 台北市

今(2)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下,通過文化基本法初審,共有29條內容,其中第16條,有關公廣集團的未來發展及預算編列,華視董事邱家宜認為不只公廣集團的預算可以增加,華視未來也能正式的加入公廣集團。

討論將近20年的文化基本法,2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文化基本法共有29條,其中第16條裡包括,國家應訂定文化傳播政策,鼓勵我國文化數位內容發展,為提供多元文化之傳播內容國家應建構公共媒體體系,為保障公共媒體之自主性,國家應編列預算提供穩定與充足財源。

華視董事邱家宜:「對華視來講,這個問題當然就更加迫切的重要,因為在目前,公視的預算只有9億的狀況,華視的公共預算是0,一旦要把公廣集團的上限屋頂拿掉之後,那公廣集團的預算可以增加,那華視目前在新的公共媒體法裡面,華視會正式的加入公廣集團。」

委員們加快腳步,終於通過文化基本法草案,拚本會期三讀後,就能進行編列預算和落實政策發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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