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暴力衝擊執法尊嚴 警嘆"帶槍的弱勢"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員警是高風險的工作,但國家卻沒有適當的配套降低他們的風險!以國道員警來說,目前為止已經有23名員警命喪輪下,還有使用警槍的爭議,回顧過去7年,共有17起員警開槍,導致嫌犯傷亡的案件,但只有1件獲判無罪,而被判「業務過失致死」的員警得賠償嫌犯家屬,對他們的家庭經濟還有心理造成極大的負擔。其實判定員警的用槍時機,爭議很大。不過確定的是,壓力都在員警身上,確實讓他們對用槍感到卻步,成為「帶槍的弱勢」。

警察面對嫌犯和死亡只有一線之隔,警大教授鄧煌發:「警察跟消防一樣,出去執勤,命會不會回來不知道。」6月份高雄員警圍捕毒犯,嫌犯兇狠直接開槍,子彈貫穿嫌犯要害,他當場倒地不起,員警搜車才知道,他帶了300發子彈。

亡命之徒拒捕抵抗,時常上演員警冒死前線抵擋,但開槍後得面對沉重的司法壓力,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我們規定都要把子彈先算清楚」,他是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戴上警槍值勤,已經26年,兩名員警持槍追著轎車,但嫌犯就是不肯停下來,2013年七夕情人節,嫌犯飛車衝進西門町,張景義開槍擊中嫌犯腹部送醫不治,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將他起訴,而嫌犯家屬一度求償1900萬,天價求償金,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那心理真的很煎熬很痛苦。」

這把警槍1天得帶超過12小時,是他的護身符,但從此也成為沉重的心結,纏訟6年,張景義終於獲判無罪,萬華分局警備隊員張景義:「使用警械的壓力不應該基層員警。」國際刑警科研究員李泱輯:「我真的覺得警方給我這個槍,我自己都保護不了了,我怎麼保護別人」,談起過往情緒激動,李泱輯曾是保二刑大隊長,刑事局偵四大隊隊長,資歷豐富,但李泱輯對警槍,有一道難以抹滅的疤痕,2001年李泱輯開4槍制伏嫌犯,換來對方控告殺人未遂,他不願和解堅持用槍時機正確,和嫌犯打了9年官司,但最後仍遭判賠104萬,國際刑警科研究員李泱輯表示,「那段時間真的會不敢用槍,覺得我出去帶盾牌就好了。」

平均1年下來,有高達600件員警執勤受傷案,大多是遭民眾攻擊,這是人民保母的無奈,擔心被告動輒得咎,而冒著生命的還有國道警察,光是2018年4月到11月,3名國道員警都命喪輪下,這樣的悲劇,從高速公路開通40多年來,已經奪走23名國道員警的生命,一個致命的衝撞,代表的都是一個破碎的家庭。

天天在時速破百的車陣當中,執行任務,國道警察擔負的,不僅是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更是龐大的心理壓力,這份擔憂只能留給自己,當人民保母的責任上身,擔起高風險的工作,沒有逃避的念頭,但這份正義之心,誰又來保護他們,才能讓風險降到最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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