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列一邊一國不分區? 中選會說明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同意列入「一邊一國行動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然而他刑責在身,保外就醫的狀況,是否真的符合立委候選人資格?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表示、中選會目前還沒有收到登記申請,一旦收到後就會依法審定。

中選會代理主委 陳朝建:「審定的標準就是依照選罷法26條的規定來辦理,例如不論罪責為何,只要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尚未執行完畢,尚未執行,依法不能夠登記為候選人,具體個案我們現在還沒有收到,我們收到之後再來依法處理、依法審定。」

陳朝建提醒,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依照選罷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另外,陳前總統也表示,他雖然簽名同意被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但「同意權在蔡英文總統」。顯然是把球丟給蔡總統,然而,根據選罷法規定,對於立委候選人的資格,其實中選會才是有最後審定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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