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指拿9600萬補助假自製、真委外? 華視:一切合法

藍指拿9600萬補助假自製、真委外? 華視:一切合法 | 華視新聞
(翻攝國民黨立院黨團臉書)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德維、林奕華今(29)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華視拿了文化部9600萬元補助,未經公開招標就私下委製節目經費高達8700萬。對此,華視回應:過程一切均符合「政府採購法」修正案精神與中華電視公司內控制度,一切合法。

立委:補助款黑箱作業 華視:外部諮詢委員參與評選

立委林奕華表示,華視拿了文化部補助的9600萬元經費,完全未依「政府採購法」以及「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就將動輒一兩千萬元的補助經費,私自授予資本額才200萬或250萬的製作公司,這5家公司拿走了超過9成的補助預算,約8700萬元,代表有超過9成不是華視製作。

對此,華視回應表示,公司與文化部簽訂補助案合約後,秉持自製精神自行開發創意、發想節目內容後,即對外邀案,最後經由諮詢委員與內部委員討論後由5家優秀提案作品出線。而由三名外部委員及兩名內部委員組成的諮詢委員,更針對提案召開多次會議。

投入人力資金透明化 駁立委不實指控

立委李德維則指出,文化部明明有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卻自我閹割,同意華視用內部規約將委外製作硬ㄠ成「自製或自製協拍節目」,讓華視假藉自製協拍之名,行委外之實。

華視駁斥這項指控,表示公司也投注大量資源在這五部作品,粗估人力執行經費為630萬元,硬體設備1008萬元,行銷宣傳450萬元,後製拍攝998萬元,播映成本926萬元,總計達4148萬元,佔專案製作48%,製作過程中,也同步向文化部說明與協拍單位之分工執行項目,絕非假自製真委外。

而李德維也指出,原本文化部要求華視說明,但後來態度大翻轉,居然同意華視補助契約可以適用近半年後才通過的新增政府採購法第四條第2項:藝文活動不適用採購法規定。

華視聲明,相關補助案都呈報董事會核備,事後也向文化部報備,過程中確有不完善之處,但一切合法,更符合公司嚴謹內控制度,絕非委員所言私相授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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