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弒母被判無罪 葉毓蘭諷:蔡司法改革創新標竿

桃園男弒母被判無罪 葉毓蘭諷:蔡司法改革創新標竿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桃園一名梁姓男子2018年先是吸食安非他命後,跟母親吵架最後憤而弒母,甚至斬首把頭顱從住處丟下到社區中庭,高等法院20日做出判決,將梁男改判無罪,不過這讓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在臉書上痛批「蔡總統的司法改革,到底是改了什麼?是爽了加害人?還是害了被害人?」。

梁男弒母斬首被判無罪 高院責付衛生局妥為處理

高院判決新聞稿寫道,被告自承於案發前有施用安非他命毒品,於案發經逮捕採集尿液、毛髮送驗結果,除安非他命類外,還包含丙酮類等多項毒品,顯示被告平日即持續施用卡西酮類等多項毒品。另外高院也指出,依被告三姐、住戶鄰居及社區保全的證言,被告與被害人並無何怨隙或金錢糾葛,因此並無殺害動機。

高院認為,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被告於行為時是處在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強期間,導致被告已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者,不罰。《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被告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所以被告行為時,既是處於卡西酮類物質毒品作用最強期間,導致他已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應屬不罰,判決無罪。

不過高院也說,被告是欠缺行為能力而殺人,應該施以相當治療,也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精神衛生法》妥為處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葉毓蘭:要無罪連看診裝病都不用,吸個毒就好

對此葉毓蘭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吸毒殺母無罪,精障殺警無罪,蔡總統的司法改革,到底是改了什麼?是爽了加害人?還是害了被害人?多起精神障礙做為免死金牌,已經讓民眾對於殺人前只要先裝病就沒事,沒想到今日蔡總統的司法改革,更創了新標竿,連看診裝病都不用,吸個毒就好。

葉毓蘭說:「在這起震驚社會的判決出來的同天,西門町又爆發男子持刀隨機砍人。瘋狂案件一再發生,說明這都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民進黨司法改革的無能與縱容。看到鐵警李承翰的犧牲以及梁母的身亡,身為在野黨,只能盡力提倡修法補破網,但如果喚不醒民進黨的顢頇無能,或是民進黨仍執意縱容。我們也只能向上天祈禱,保佑全國人民平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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