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日前藝人歐陽娜娜因為登上《央視》唱「我的祖國」引發不少爭議,外界也紛紛傳出此舉可能會遭罰50萬元,今(12)日文化部長李永得澄清表示,文化部從沒說過可能會罰50萬,而該事件是否有違反哪一條規定,會再與陸委會密切磋商。
歐陽娜娜是否違法?文化部:與陸委會磋商
歐陽娜娜日前高唱我的祖國,引發許多爭議,更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陸委會先前也表示,會就該案是否違法兩岸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查處,而文化部表示,陸委會若認定相關行為涉文化部的主管事項,文化部會配合依法進行核處。
「應譴責共產黨!」李永得批中共:惡意政治操作
李永得今日上午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他表示,對於歐陽娜娜到中國唱「我的祖國」一事,「文化部從來沒有說可能會罰50萬」,他指出,這件事最應該被譴責的是中國共產黨,「共產黨一向玩這種惡意的政治操作,不會有任何統戰效益」。
李永得說,中共一直想用台灣出生的影視人員來唱「祖國」,來製造一種台灣好像支持統一的假象,「我想這是不會得逞的」。李永得也說:「現在台灣需要努力去營造影視產業的市場規模,讓我們的影視人員有更好的發展環境,至於歐陽娜娜是否觸犯法規,文化部也會跟陸委會密切磋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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