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日 人權會:政府應暫緩執行死刑 別一味在意民意

國際人權日 人權會:政府應暫緩執行死刑 別一味在意民意 | 華視新聞
總統蔡英文出席國家人權委員會今舉辦「人權阿普貴」活動。(資料照片)

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10)日為國際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41週年,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舉辦「人權阿普貴(UPGRADE)」活動並邀請總統蔡英文出席,同時也公布了「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評估意見」,對於死刑議題,報告中建議政府,應採取果斷的措施,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

「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人權會提評估報告

人權委員會今日提出第一份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對於死刑意見,報告中引用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專家審查意見,指出政府藉由據稱顯示大多數民眾仍支持死刑的民意調查,正當化其保留死刑的態度,審查委員會敦促政府與蔡英文總統帶頭提升公眾對於反對酷刑及非人道處罰的認識,而非僅一味在意民意。

人權會報告強調,審查委員會強烈建議政府採取果斷的措施,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報告也寫下,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條一般性意見,嚴重社會心理或智能障礙,難以平等自我辯護或難以理解判決理由、人權曾受嚴重侵害之人,不得處以死刑。

人權會報告:法務部應妥善處理各種死刑問題

人權會也以2015年王欽榮案為例,未將精神狀況、就醫情形、教誨記錄提供審議小組審酌,便執行死刑。2020年的翁仁賢案,雖有將例行性身心科醫生評估結果回傳法務部,但執行前若未針對死刑受刑人進行身心狀況評估,便即侵犯生命權。

報告指出,在全面停止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前,法務部應妥善處理死刑的各種問題,避免受刑人過晚獲知死刑執行來不及尋求救濟、監所人員與法警各自權責及法規不周等。「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如果申請總統赦免,尚未做成准駁前,就應該暫緩執行死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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