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去年七月,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藍綠立委爆發激烈的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不滿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三次,氣到提告性騷擾;北院上個星期,判范雲勝訴、陳雪生要賠8萬元。雖然陳雪生也對范雲提告誹謗,不過今(22)日下午一審宣判范雲無罪。
立法院朝野立委的推擠衝突,過程中,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不只用肚子,頂她下背部三次,事後還對她做人身攻擊;雖然法院認證陳雪生因為性騷擾要賠八萬元,他卻自訴反告誹謗,一審,法官判范雲無罪。立法委員范雲說:「他在我提出抗議之後,不但無法反省自己,缺乏性別平等的知識,從不道歉還加碼二度,甚至在法庭上三度羞辱被害人。」
范雲說,案發後這一年半以來,她走過對抗性騷擾的程序,行政申訴,獲得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定性騷擾成立,民事求償,法院裁定陳雪生要賠八萬元;被提告刑事誹謗,也獲得法院宣判無罪,她要用親身經歷持續推動相關改革。立法委員范雲說:「不願意了解性騷擾的定義,或者是了解了性騷擾的定義之後,還利用自己龐大的資源,加碼對原本的受害者提出誹謗這類的告訴,還進行行政訴願這樣才是真正的可恥。」
長期參與女權運動,范雲希望大家學習尊重別人身體界線,更呼籲行為人,應該為自己的無知、和缺乏性別平等認錯;不過陳雪生在宣判前,就回應會上訴到底,繼續對簿公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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