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宣告鴻源破產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庭訊鴻源國際投資公司負責人沈長聲及於勇明。法官依據鴻源機構自去年1月起停止出金,並且負債高達960多億,超過原本擁有的資產,因此依破產法宣告鴻源機構和於勇明破產。

  鴻源投資人在1991年8月7日以前,必須用掛號通訊或是親自到長春路448號宣告債權,否則將無法獲得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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