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色的童年

胡淑裕 羅益民 報導  / 台北市

  在國內出現了多起虐待兒童的案件,情況相當嚴重,有一名華航的空服員凌虐幼子,竟然逼迫孩子吃排泄物,而在台南縣又有一名十歲的女童,被繼父虐待,還把她手臂上的肉,活生生挖掉了兩塊,不僅如此還對女童多次的性虐待,這些駭人聽聞的事,不僅戕害兒童的身體,在生理上跟造成了無可彌補的傷害。

  在南部這間國小六年級的教室裡,今年的畢業生,是帶著無限錯愕與遺憾的心情,離開校園的,他們班上的一位女同學小雅(化名),長期遭受養父的性虐待,又在養父的威脅利誘下,竟然先後誘拐了五位同學和學妹,淪為養父和另外七名老翁的性伴侶,這種集體兒童性虐待,在這個純樸的鄉間小鎮持續了將近兩年,直到今年三月,被其中一名女孩的父親發現,才真相大白。

  事發之後,家長堅持提出法律告訴,才將這件兩年來躲在陰暗角落,卻令人髮指的兒童性虐待公開。在家長及檢察官的堅持下,六名老翁分別處五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多年來研究、參與兒童保護工作的洪文惠,告訴我們一個駭人的數字,那就是國內的雛妓,百分之八十都遭遇過兒童性虐待,而且大多是被自己的親人性虐待,這個事實告訴我們,兒童性虐待不再只是少數個案。兒童性虐性普遍存在社會各個角落,在採訪過程中,記者來到基隆市家扶中心,負責兒童保護工作的林嘉卿老師告訴我們,她目前就正在處理一件兒童性虐待的案子。

  一樁樁兒童性虐待,令人痛心又悲憤不已,更不人道的是,這些身心受傷害的小孩,還得上法庭去指控傷害他的親人。民國六十二年頒布實施的兒童福利法規定,兒童性虐待屬於告訴乃論,但是如今卻發現施虐者,竟大多是擁有孩子監護權的父親,這個殘酷事實,使拯救孩子的工作有了障礙。

  目前不但兒童性虐待屬告訴乃論,一般身體虐待也是告訴乃論罪,身體虐待的施虐者,百分之八十都是父母,施虐者無法懲罰,受虐兒童的保護也就令人質疑,以下我們隨機挑選了幾件,最近發生的兒童虐待個案,如果有這樣的父母,您認為是不是該繩之以法?

  修法工作不能再拖,不論是兒童性虐待或身體虐待,政府都該主動出面保護,如果您還不覺得,將兒童虐待改為公訴罪的重要性,那麼看看小青(化名)的故事,或許會使身為大人的我們深思。

  小青是個還不到四歲的小女孩,三歲那年,小青因為吵鬧,被母親用剪刀刺得她皮開肉綻,肚破腸流,後被鄰居向家扶中心舉發,目前安頓在寄養家庭。年幼的孩子對於傷痕不復記憶,但這並不表示,她已經真正度過了那段傷痛,寄養媽媽曾太太說,一直到現在,小青還常常睡覺睡到一半驚叫媽媽。在孩子的世界裡,對於傷痕的理解和處理方式,遠超乎大人的想像,現在小青在寄養家庭的細心照顧下逐漸茁壯,可是另一個殘酷的事實正等著她,因為母親沒有被提出告訴,小青在寄養家庭,只能待一到兩年就得回家,回家後,沒有受到輔導、制裁的母親,會不會再對小青下毒手,誰也不知道。

  來自親人的兒童性虐待或身體虐待,都是我們不願意相信的人間慘劇,但它的的確確存在,而且不在少數,面對這麼殘酷的事實,我們應該盡力補救,那麼首先就讓施虐者得到應有的制裁,不要把提出告訴的難題,推給已經受傷,而又懵懂無知的孩子,兒童是天真無邪的,我們怎麼捨得,讓他黑色的眼珠中有白色的恐懼,小小的心靈,烙上無法抹滅的傷痕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