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抽煙小心吃上公共危險官司,屏東一名男子酒後騎機車撞上電線桿受傷,酒駕被開罰四萬元,警方追問肇事原因,他說可能邊抽菸邊騎車,又因為危險駕駛,被開了張一萬五千元罰單,還被判刑四個月。
騎士可得小心了,酒後抽煙騎車,可能讓你兩張罰單上身,屏東一名李姓男子,酒後騎車撞上電線桿,員警說這是酒駕肇事,開了他四萬九千五罰單,男子自知理虧不敢多言,但誰想到警方隨口問他一句車禍前在做什麼,他說抽菸吧,警方又依危險駕駛,開他一張一萬五千元罰單。
一罪多罰讓李先生傻眼,但事情還沒結束,上個月屏東地院還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四個月,緩刑四年,雖是緩刑,但讓李先生非常不服氣!李先生覺得連罰兩次,根本不合理,但警方表示駕駛人酒後騎車,又屬危險駕車,均要受重罰,如果不平可向法院上訴,交由司法裁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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