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購地弊案 王令麟.蔡豪定罪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纏訟多年的台開購地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在被告中包括王令麟、現任立委蔡豪,都被法官宣判有罪,全案不得上訴。

  屏東籍現任立委蔡豪,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而當年擔任遠倉公司董事長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這起弊案爆發在民國八十九年,檢方發現王令麟,涉嫌勾結身兼台開公司董事的蔡豪等台開高層,在買賣桃園楊梅的兩萬兩千坪土地時,低買高賣、偽造鑑價報告、掏空台開和遠倉公司十二億資產,經過多年審理,判決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