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
屏東縣的國中小校門口的紅綠燈得自己付錢,學校每年得拿出一萬多元,有學校從事務費省吃儉用,有學校請家長會幫忙。但家長反應學校前的紅綠燈又不是只有學生使用,要他們付錢,太不合理。
學生上下課,家長得義務來當義工幫忙維持交通。現在不只如此,校門口這一盞盞閃啊閃的紅綠燈,費用還得學校自己付,包括這正門口提醒車輛暫停的、天橋邊的、側門閃黃燈請車輛慢行的,校長拿著每月的帳單哀聲歎氣。
各個學校不同,平均一個月要一千元,一年下來也是萬把塊,有學校從事務費省吃儉用,有學校請家長會幫忙。不論怎麼個出法,家長就是覺得不合理。
雖然是使用者付費,但看看學校旁的紅綠燈,大部分是閃黃燈或閃紅燈,並不是專為學校使用設計,也沒辨法依上下學特別控制,一般時段更是所有民眾都會用,屏東市九十一年後因為交通隊經費不足改由學校付擔,不但是全國首例,還沿用至今。
也就是說,能不能改還不一定,在各校經費越來越拮据的今天,如果學校付不出電費,小朋友的交通安全,難到要大家自己看著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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