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2 11:58

女童遭竹竿性虐 凶嫌判無罪!?

詹季燁 史恩銘 報導  / 台中市

  來看到這個備受爭議的案件,在十三年前,台中一名五歲女童慘遭歹徒用竹竿性侵凌虐,造成腸子嚴重受創、無法吸收營養,直到去年三月不幸過世,當初狠心下手的謝姓兇嫌,經過十次法院的審判,最後卻因為警方蒐證有瑕疵、判決無罪定讞,引發外界質疑,難道因為警方的疏失,就讓真正的歹徒逍遙法外?

  

十三年前、五歲的林小妹妹在竹林慘遭歹徒狠心凌虐,被人發現時、腸子穿孔破裂,即時送到醫院挽回一命,卻從此不能再吃食物,三天後,警方火速抓到犯案的兇手,當時謝姓嫌犯還向社會大眾道歉,都已經認罪,但官司纏訟十三年,最高法院卻判謝姓嫌犯無罪,法官認為,當時從嫌犯衣服上血跡比對後不是林小妹的,用來性侵的工具、竹竿,也沒有嫌犯的指紋、證據不足,才會讓更七審判無罪,但這樣的結果,是否也說著,警方倉促辦案、恐怕抓錯人,讓嫌犯逍遙法外呢?

  當時承辦的員警陳國義,他說當時家屬沒在第一時間報案,再回現場時要找證物已經很難,但逮到兇手後,對當天訊問的情況印象深刻,他說花了一天突破嫌犯心房,嫌犯才詳述犯案過程,至今他然相信自己沒抓錯人,只是自白無法成為證物、他們也很無奈,辦案會更加強證據,十三年家屬盼不到正義,他們也很心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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