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8 11:58

狼師性侵4女童 花縣允諾國賠

張益鈞 彭佳芸 報導  / 花蓮縣

  兩年前,花蓮一名國小男老師,性侵四名學童,被判十八年已經入監服刑,家長認為學校當初隱匿不報,才讓多位女學生受害,原本訴請國賠成功,但花蓮縣長傅崑萁上任後,拒絕國賠,讓家屬受到二度傷害。不過,如今事情出現轉折,經過律師陳長文投書協商之後,花蓮縣政府終於同意國家賠償,被害家屬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經過九年,被害女學生還是忘不了心中的陰影,當初在這間學校,就是因為校方知情不報,造成四名女童,被一名老師性侵。家長多年投訴,去年十一月當時的縣長謝深山才同意國賠,但事隔一個月,新上任的縣長傅崑萁,通通不認帳。當時傅崑萁這句話,刺痛了受害人和家屬的心。而且家屬想進議會陳情時,還不得其門而入,就連議員和人本基金會通通跳出來抗議,縣長的回應卻是關我什麼事!直到國賠律師陳長文登報,主張國賠是人民的權利,傅崑萁終於願意,聽聽大律師說什麼。

(律師 陳長文:國家賠償真正來講,事實上是國家對於人民應該要有的一個義務。)

(花蓮縣長 傅崑萁:在性侵國賠方面,能不能監護人也同時請求補償,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難道小學女童會自己要求國賠嗎?傅崑萁原本堅持用司法判定是否賠償,在和陳長文協商之後,最後又同意國賠。家屬說,這是遲來的正義,不過縣長當初,對受害人的傷,感到不痛不癢,最後在輿論壓力下,通通翻盤決定國賠。家屬要說,國賠不是施捨,孩子被性侵的痛,政府真的知道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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