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潔瑩 陳信仁 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一對夫妻,騎機車載三歲的兒子外出,兒子就站在機車踏板上,結果發生車禍,兒子不幸身亡。傷心的爸爸控告對方過失致死,但檢察官認為,家長讓小孩站在踏板上,必須負相同責任,將夫婦倆連同肇事者一併起訴。事實上現在法令規定,機車踏板不能載東西,未依規定附載,要罰三百到六百元。只不過警察在路上看到通常不管,都是出事了才追究責任。現在被起訴,也讓這對夫婦很錯愕。
三歲的戴小弟弟,他生前最喜歡這樣站在機車腳踏板,笑得好可愛。另一張照片是,他就連吃飯也要站在機車上。因為他的爸爸是開機車行的,戴小弟覺得搭機車最神氣,沒想到也是這個站在腳踏板的動作,讓戴小弟出車禍時,小小身軀整個飛出去,最後不幸死亡。
一回想起寶貝兒子的模樣,戴媽媽忍不住眼淚拼命流,戴媽媽眼淚流不停,戴爸爸用滿是黑油的手擦眼淚。當天本來是戴小弟生病,媽媽和爸爸要帶他去看醫生,哪知道最後卻出了車禍。但讓她更難過的是,儘管他們雖然是被撞的這一方,但是最後夫妻倆卻連同肇事車主,一起被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
戴先生很難過,說平常這樣載小孩,也沒有警察攔下來開單過,哪裡曉得這樣是違規。不過檢方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三百以上、六百以下罰緩」。認定家長有疏失。但法條沒說明怎樣算違規,容易惹爭議。
我們重回意外的那條馬路,隨處可以看到家長載著小朋友,就讓孩子站在機車腳踏板上的畫面。這個媽媽三貼,後面這個媽媽更猛,她四貼載三個小朋友,都沒有戴安全帽。還有媽媽把小嬰兒揹在前面騎機車,小寶寶彷彿成了安全氣囊。
交通隊說依照法令,騎機車只能後坐載一人,其他各種坐法都是違規。不過平常沒出事警察也都睜隻眼閉隻眼,等出事民眾才知道自己觸法了,民眾認為法令規範不清,真的讓人無所適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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