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4 11:58

是我的錯嗎? 女學生身心受創

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華視新聞曾經報導過,發生在今年五月間,屏東縣一名女學生清晨搭火車上學途中慘遭男子性侵,女學生事後身心嚴重受創非常痛苦,甚至寫信給法官,她說事件曝光後,有同學認出她來,她到現在都要忍受大家異樣眼光,難道這是我的錯嗎?現在法官判決,這名惡劣的火車之狼六年有期徒刑。

  

時間回到今年五月份,就是這名蹲在車站前的男子,他在火車上趁著清晨六點多、車上沒有其他乘客在場,居然強拉一名落單女學生進車廂內的廁所性侵,案發後,女學生驚恐的逃回學校報案,警方利用這段影像,很快揪出這匹惡劣的火車之狼,但儘管如此,女學生受創的心靈卻再也彌補不了,她痛苦的寫信給法官,信中內容說,事件曝光後,同學都知道我是當事人,要忍受同學異樣的眼光,有的同學還冷嘲熱諷的說,當時為什麼不喊救命,難道是我的錯嗎?案發至今,我還不敢一個人獨處,看到陌生男人就怕,半夜常做惡夢、無法專心讀書上課。

  這段內容讓法官讀了又心疼又難過,心疼女學生年紀這麼小,卻要忍受這難以承受的打擊,現在法官判決出來,火車之狼要服六年有期徒刑,同時也痛批台鐵,如果當時列車長可以加強巡邏,也許女學生的遺憾就不會發生。

  台鐵也表示會檢討,從事件發生後已經加強車廂巡查,只是台鐵上有狼,這樣的陰影不只讓搭車女民眾害怕,更已經永遠成為受害女學生生命中無法抹去的烙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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