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5 18:58

法官輕判色狼 逾16萬人連署免職

陳怡臻 陳信仁 報導

  來看看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判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一起一名男子性侵六歲女童的案子,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起訴,求處七年有期徒刑。不過最後法官居然以目擊婦人說詞,說小孩當時乖乖坐在大人腿上,就以色狼「未違反女童意願」為理由,最後只輕判他三年兩個月。這個判決讓許多爸爸媽媽都很憤慨,一名曾先生氣得在臉書發起連署,他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一定要給嫌犯一個教訓,也要讓輕判的法官免職。而他的呼籲,在短短8天內就吸引了超過16萬人的連署。

  今年二月,就在高雄縣的這處圖書館外頭,一名六歲小妹妹被一個色狼抱在左大腿上以手指性侵害得逞。當時小妹妹嚇到不敢反抗,還好一名婦人看到了,大聲對著色狼喊叫跟報警,才能及時抓到色狼。小妹妹到現在還嚇得常常會一個人在家發呆恍神,所以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起訴,希望可以給色狼一個狠狠的教訓。只是沒想到現在判決出來了,法官認為當時女童沒有奮力抵抗掙脫,色狼算是未違反女童意願,所以就從本來可以依加重強制性交至少重判七年十個月,改成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輕判三年兩個月。

  當時宣判的審判長就是她,這個年輕的女法官莊珮君,她說會這樣判決都是按照法令的規定。但對於這樣的結果,檢方跟女童家屬都不服。但不服氣的還不只他們,看看這些網路上的討論話題,全都是來自民眾的憤怒。發起者是這個暱稱為曾香蕉的網友,他上臉書號召大家來連署,發起要免職這些法官。結果迴響好熱烈,短短8天,加入連署的人從他一個暴增到16萬人。

  透過電話採訪,網友曾先生說其實所有民眾只有一個心聲,那就是希望法官將心比心。而華視新聞也回到事發現場,找到當時勇敢指證色狼的目擊婦人。她說,其實小女童就是怕才會不敢動,她想不透為何法官居然會認為小孩子不動就是沒有掙扎抵抗。婦人心疼的說,小女童自從發生事情後就變得更內向更不講話。

  女童的媽媽擔心,女兒因為事件被拿出來討論,會被熟人認出來等於是二度傷害,所以面對鏡頭不願多談。但對於網友的抱不平,還是感恩在心頭。媽媽強調一定會堅持上訴,因為她不想讓色狼有僥倖之心,否則萬一色狼關沒多久就放出來又再度犯案,那誰又能彌補下一個受害女童的創傷心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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