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夢熊 報導 / 高雄市
說人家腿粗可會吃上官司,更何況對象是高雄市長陳菊。一名男子多次在報紙刊登廣告批評高雄市長陳菊,這次竟然在標題上嘲笑陳菊有一雙肥腿,男子被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其實罵人就不對了,過去不管是罵人,姓潘金蓮的「潘」,或是罵人像許純美,甚至比宋楚瑜奸詐,都因此挨告。
就是這篇廣告,上頭大大的標題寫著「緊抱肥腿的議員」,裡面的肥腿指的就是高雄市長陳菊的腿。怎麼會這樣講陳菊呢?看看陳菊出席任何一場活動,不論是要跳台客舞還是議會開會,她都是穿著黑長褲裝扮從沒變過。菊姐身材的確是豐滿,但這雙腿是胖是瘦可從來沒有曝光過。
不過刊廣告的這名男子李政憲,他就認為陳菊有肥腿。在今年4月刊出這篇廣告,讓同黨市議員很火大,當場指著李政憲的鼻子大罵。不只市議員不滿,連檢察官也認為「肥腿」這字眼是在嘲笑陳菊的體態,就算是事實也不該拿來攻擊人,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李政憲,不過陳菊本人則很低調。
罵人被起訴這並非首例,像是就有人用許純美來罵人。一名美髮小姐罵人家「跟許純美沒有什麼不同」,這樣是不行的。還有台中男子說女子的姓「是潘金蓮的潘」,這樣也不行。甚至用政治人物來比喻,罵人比宋楚瑜還奸這都不行,通通依照公然侮辱罪被檢方起訴。看來罵人即便不帶髒字。還是可能會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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