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台南有一名高職老師,連續誘騙性侵了九名女學生,現在被判刑27年,入監服刑,台南地院判決校方,應該賠償五個受害家庭670萬,這也是第三起國賠校園性侵。
理著平頭的男老師,假借改運的因果報應理由,12年來居然性侵9名女學生,還拍下被害人高達上千張的裸照,男老師說這一切都是要獻給神明的,更威脅說如果不從會受到可怕的報應,這麼可惡的狼師,最後被重判二十七年。
受害家屬進一步要求學校必須賠償,如今法官認定的確有學校監督不周,所以判賠每位被害學生一百萬元,每位父母賠償二十至三十萬元不等,校方應賠償五個受害家庭,總共六百七十萬元。
這次的判決也是第三次校園性侵國賠的案件,第一次是在花蓮國小老師七年連續性侵四名女學童,第二次在台中市國小老師性侵四名學童。原本教導人為善的老師,卻如此犯下惡行,做出不良示範,即使再多的理賠下來,對學生家長和受害學生來說,也抹平不了受傷的心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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