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提醒您,開車時真的不要使用手機,屏東一名女子一邊開車、一邊低頭看簡訊,結果不小心撞到前面的機車,導致騎士傷重不治,法官判賠償被害家屬348萬。
開車講手機,大家都知道要使用免持聽筒,就是擔心開車出狀況,不過屏東一名女子開車的時候,也使用了免持聽筒,但是手機這時卻傳來簡訊的鈴聲,於是她低頭去按了手機,甚至想要看看內容,可是就在這短短的幾秒內,她沒有注意到側邊有台機車已經竄到她的前方,結果雙方發生車禍,最後機車騎士傷重不治。
事後對方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這是因為車主當時在使用手機才會忽略前方車況,因此判決開車的女子要賠償對方348萬,如今女子悔不當初,不願面對鏡頭,她的鄰居則心疼的說,她的家境根本賠不了,儘管生活百般無奈,但撞死一條人命也是事實,女子自己也料想不到,原來開車使用手機要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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