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5 23:00

假球案 陳致遠.張誌家加重求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震撼台灣體育界的中華職棒假球案,今(15)日辯論終結,前兄弟象球員陳致遠、蔡豐安被加重求刑2年6個月;前LANEW熊隊投手張誌家則求刑2年2個月。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華職棒假球案,檢方認為陳致遠、蔡豐安兩人坐領高薪,且接受國家資源栽培,卻受到組頭金錢、性招待利誘,在場上打假球,有負球團以及球迷的期待。原本陳致遠、蔡豐安起訴時遭求刑2年,檢方痛斥這兩人犯刑重大,建請法官加重刑期2年6個月。張誌家則在庭訊後仍堅稱清白,強調與「雨刷集團」只有借貸關係,也沒有打假球。檢方認為張誌家犯後毫無悔意,求處從重量刑2年2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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