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18:58

餐廳送小菜飲料?! 吃了才知要錢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今天的追追追,是高雄有一位陳先生跟華視新聞投訴,他到觀音山的一間餐廳用餐,結果店家一開始在沒有告知和詢問的情況下,就送來一盤小菜和飲料放在桌上,他和朋友都以為這是招待的,結果吃完後結帳,才發現帳單上面,多了一百塊的費用,陳先生覺得不公平,跟店家理論,店家卻回答,哪有東西是招待的,本來就要錢。

  被陳先生投訴的餐廳,就在這裡,陳先生一坐下來,店員就端來了一盤筍乾小菜,還有一瓶烏龍茶飲料,陳先生心裡想應該不用錢,大家吃了小菜,開飲料來喝,接下來點來的菜也一一上桌,等到吃飽後要付錢,拿來的帳單一看,680元,怎麼跟預期的價錢不一樣,明明陳先生點了,一盤鹹酥雞320元,一份高麗菜120元,和一盤炒麵70元,還有一碗麻油麵線60元,這樣加起來應該是580元,但仔細看下方,居然有個小菜40元,和飲料60元也算進去,陳先生立刻跟店員理論,店員一下子推說,這小菜和飲料算是另類的服務費,一下子又說,是太忙沒有先講,反正這就是要算錢,店家的態度,讓陳先生覺得很像被當了冤大頭。

  消保官也表示,店家這樣的作法,並不合理,消費者可以去申訴,這次的經驗也讓陳先生很生氣,才決定要站出來揭發,不希望有人又像他一樣,被莫名奇妙的多剝了一層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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