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竹祥 張政慧 報導 / 台北市
又出現恐龍法官。這是發生在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宜蘭地區十三歲女學生遭性侵,嫌犯也是未成年,法官判決嫌犯一年十個月,被批輕判,高院也只以口頭告誡。今天被性侵女學生的媽媽出面哭訴,要求換掉恐龍法官。
說到女兒遭性侵卻得上法庭被法官追問被害過程,當媽媽越說越心疼,內心哭泣不捨。每次上法庭偵訊,法官沒有隔離加害人,對母女來說都是再一次傷害。
時間回到九十五年四月中,女學生在宜蘭住處遭歹徒入侵並且性侵得逞。由於嫌犯未成年,法官只判一年十個月,社會嘩然大罵判太輕。女兒身心俱疲還留下訣別書,一度想輕生的她把媽媽急壞了。這樣的法官還能留嗎?
最後在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協助下才找回女兒,只是家屬訴求撤換法官,不希望其他被害人跟母女倆一樣遭受二度傷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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