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慈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回顧過去,冤獄案件不斷發生,像是民國80年,一名成功的商人被人栽贓煙毒,關了10個月冤獄,等到出獄都已經家破人亡,就算事後領到冤獄賠償,他們的人生都已經支離破碎。
想到兒子被冤枉,陳媽媽激動的反胃想吐,警察上門的那一刻,他們母子倆全都不知道到底怎麼回事,搜不到槍、還是被當擁槍自重的嫌犯關了3天,這3天陳媽媽根本沒有闔眼,但是陳媽媽還算幸運的,呂姓男子因為搶雜貨店一關關了13年、滿頭白髮出獄才發現案件根本沒有定讞,他被多關了5年,這5年冤獄賠償500多萬,他卻一點都不想要。
犯案被多關好幾年,心理都承受這麼大的痛苦,更何況是無辜的人被指控殺人,5年前台中市龍井十九歲林姓女子,在中二高涵洞下被性侵未遂,遭歹徒用鵝卵石活活砸死,鵝卵石上留下的血掌紋跟柯嘉文的手不符合,調閱附近上百支監視器也沒有看到柯嘉文出入,但他還是被當成殺人犯,一審二審三審、審了四次,柯嘉文都被判無期徒刑,柯爸爸心理的怨濃的化不開。
厚厚的訴訟文件重重壓著被冤枉的犯人跟他們的家人,更三審柯嘉文被判無罪、終於找回清白,但是5年的人生就被冤枉兩個字吃得一乾二淨,冤枉是多少官樣文章疏漏調查造成的,民國80年,45歲的商人闕隆盛更是因為冤枉毀了一輩子,他因為追討公司呆帳得罪人,被人放毒品陷害栽贓,從商人瞬間成了煙毒犯,當時他的妻子已經癌症末期,法官重判8年、造成沉重打擊,18歲的女兒也離家出走,被關了10個月後,案件重審終於還他清白,10個月冤獄賠償了30多萬,這30多萬永遠彌補不了他受的委屈憤怒還有恥辱,一個冤字讓多少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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