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06:00

強迫女員工穿裙子 業者重罰2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之前馬偕醫院有一名男性員工穿裙子上班,結果被開除,馬偕醫院因此依法被罰五萬元,今天台北市勞工局又開罰一間室內設計公司。因為這間公司的女員工申訴,公司規定上班要穿裙子、高跟鞋男主管才喜歡,台北市勞工局調查後,重罰業者二十萬。

  短裙、短裙上班一定得穿短裙嗎,一名三十多歲的女性,在設計公司上班,被要求穿短裙、高跟鞋上班才會討男性主管喜歡,她沒配合沒想到試用期過後真的被解雇。勞工局認為這間有一百四十多人的設計公司,沒有性騷擾防治的申訴處理機制,對員工投訴也不積極處理,因此重罰二十萬。

  雖然公司解釋是同事間的開玩笑,沒有硬性規定要提出訴願,不過一般女性民眾,還是很不能接受。由於之前就發生過,馬偕醫院男性想穿女裝上班被罰,企業應該尊重多元,讓員工有更大的自主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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