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4 12:00

捐腎救姊姊 死囚生前器捐第一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七年前,一名嫌犯鄭金文犯下萬里雙屍命案,被判死刑定讞,不過他現在向台北看守所申請,要把自己的腎臟,捐給長期洗腎的姐姐,就怕自己被槍決後,再捐給姐姐已經太晚了,法務部也特別核准,讓鄭金文生前就做器官移植手術,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第一個受刑人法外開恩,器官捐贈的首例。

  頂著光頭,穿著藍色外套的男子,他是萬里雙屍命案的凶嫌鄭金文,因為被催債,他一氣之下,竟然動手把負責討債的兩個人通通殺了,還帶到金山的海邊,挖了一個兩公尺深的大洞,把屍體埋在這裡,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還是被警方查出來。

  殺害兩條生命,鄭金文被送進大牢,這一關就再也出不來,和他感情最好的大姐,常常為了來台北看守所看弟弟鄭金文,從彰化一路搭車南北來回奔波,這讓鄭金文的大姐,腎臟累出了問題,這兩年,在鄭金文死刑定讞後,健康情況又更惡劣,甚至天天要去醫院洗腎。

  不忍心看姐姐被腎病折磨,鄭金文向法務部申請,希望可以把自己槍決前把腎臟移植,救姐姐一命,消息一出,家人全抱在一起痛哭,但過去從來沒死刑犯在生前做器官移植手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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