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6 12:00

怕住家變凶宅! 阻警消過門救人

綜合報導  / 基隆市

  基隆市一名男子跳樓輕生,墜落在隔壁民宅頂樓,但警消救援時,屋主卻怕自家會變凶宅,拒絕消防隊直接抬走傷者,警消只好請來雲梯車吊掛,但抬人只要3分鐘,吊掛卻耗了43分鐘。而其實《行政執行法》中,明文保障消防人員,可以強制進入民宅,民眾如果阻礙救援,就可能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事發現場,救護人員急著,幫輕生的男子做CPR,希望可以把人,從鬼門關搶救回來,擔架都準備好了,要把傷者抬下樓送醫,屋主卻把人擋了下來,好說歹說,屋主就是不願配合,怕的是自己的房子變成凶宅。

  這名37歲男子,其實是從隔壁公寓頂樓跳下來,救護人員,想將他抬下一樓,屋主卻拒絕讓路,警消只好出動雲梯車救援,但抬人只要3分鐘,用雲梯車卻要43分鐘,延誤送醫時間,但就算屋主阻擋,警消其實還是可以強制通過,因為有行政執行法當後盾,法條明文保障,屋主如果還是強硬拒絕,可能就會吃上妨公務官司,畢竟錢財事小,人命關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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