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之狼殺人 判無期賠542萬

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八年前台中市有一名林姓女子遭人性侵未遂,卻被兇嫌用石塊重擊頭部導致死亡。警方誤抓何姓男子,被法院四度判處無期徒刑,最後獲判無罪。檢警後來逮捕真凶蘇祥誠,但他毫無悔意,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並需賠償家屬542萬元。

  八年前,住在沙鹿區的19歲林姓女作業員,下班時遭到歹徒強拉到草叢,性侵未遂,竟遭到歹徒拿路邊石頭狠砸頭部,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事隔多年,林爸爸提到女兒,還是相當難過。

  當時兇手蘇祥誠相當狡猾,親友到場時還謊稱路過,會幫忙報警,結果開溜。檢警在現場找到不完整的左、右掌紋各一枚,卻誤將體形與容貌和兇手相似的柯姓男子當成兇手。柯姓男子被判無期徒刑,三年前才被台中高分院更四審改判無罪定讞。檢警重啟偵辦,比對掌紋與DNA,才查出蘇祥誠是真兇。26號最高法院號判蘇祥誠無期徒刑,並且要賠被害人家屬542萬元定讞。

  林爸爸說,嫌犯沒有家產要怎麼賠?而辛苦養育子女付出的心血,難道只值542萬?嫌犯蘇祥誠至今還不承認殺人,對家屬來說情何以堪,破碎的家庭,再也無法彌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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