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涉虐 陳巧明判13年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去年(2013)轟動全台的「日月明功」集體凌虐少年致死案件,創辦人陳巧明涉案重大,經過近一年審理,法官認定陳巧明犯行重大,彰化地院一審宣判,依傷害致死以及限制自由罪,判她十三年有期徒刑;其他共犯則是四半到六個月不等。

  陳巧明被收押近一年,頭髮長了也瘦了,模樣憔悴。彰化地院一審判決,法官認定陳巧明殺人、拘禁、傷害,犯行重大,判刑十三年;而被害少年的母親黃芬雀被判四年六個月。這樣的刑期少年的父親說:太輕了。

  去年六月,詹姓少年全身是傷,瘦到皮包骨,被送到醫院。他的母親說孩子是吸毒,但警方覺得不單純,抽絲剝繭,追出「日月明功」。陳巧明在「默園」裡和教徒聯手將少年凌虐致死,少年母親不但沒有揭發惡行,還幫忙掩護。「默園」發生醜聞後,再也沒有「日月明功」成員進出,信徒原本把陳巧明奉為領袖;但不堪的內幕曝光,「日月明功」瓦解,信徒也紛紛鳥獸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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