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桃園市一名男子去年底邀友人夫妻到家裏吃甕仔雞,並到小吃店飲酒作樂,3人回家後同床共眠,男子見睡中間的人妻秀色可餐,竟將爛醉人妻拉到隔壁房做愛,人妻中途尿急如廁返回,驚見和她做愛的不是丈夫,而是丈夫友人,憤而提告,男子辯稱你情我願,但法官認定人妻因酒醉把男子當成丈夫,昨(14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6月徒刑。
【上錯床 做錯愛】
判決指出,賴姓男子(29歲)去年12月14日下午,邀友人夫妻(男28歲、女27歲)到桃園市租屋處吃甕仔雞,當晚續攤附近的小吃店唱卡拉OK、飲酒,當晚11時許,3人才返回賴男租屋處,未料卻發生上錯床、做錯愛的離譜性侵案。
警方調查,人妻在小吃店喝了半瓶伏特加不勝酒力,意識不清且步履蹣跚,由其夫和賴男攙扶回房間休息,賴男則和友人繼續在客廳喝酒,直到翌日凌晨才相繼進入房間,人妻睡中間,丈夫和賴男則分睡兩側,3人同床共眠。
【以為丈夫求愛 尿尿發現認錯夫】
警方指出,賴男見友人熟睡,而睡在他旁邊的人妻頗有姿色,因此拉起人妻到隔壁房間做愛,但房內燈光昏暗,意識不清的人妻以為和丈夫做愛,做到一半時,人妻突然尿急,撒完尿返回房間欲繼續辦事,卻驚見和她做愛的是賴男,當場嚇得縮在床角哭泣。
賴男見事跡敗露,要人妻穿上衣褲,並告訴人妻:「如果他(丈夫)問妳剛去哪裡,妳就回答說去上廁所!」人妻當時不敢告訴丈夫她上錯床、做錯愛,上午醒來後,3人就各自上班。
【不甘被性侵 夫妻報警提告】
被性侵的人妻愈想愈氣,因此鼓起勇氣告訴丈夫實情,丈夫氣得打電話質問賴男,但賴男未接電話,僅用LINE回「對不起!」夫妻倆見狀決定報警。
被逮捕的賴男坦承與人妻做愛,但辯稱你情我願,是人妻從床上爬起來,和他到隔壁房辦事,當時她雖喝醉,應該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人妻則指稱,當時她喝得醉茫茫,以為丈夫求歡,才會配合,後來發現跟她做愛的是賴男便停止。
【辯人妻自願 仍被判3年半】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人妻與賴男之前素不相識,況且其夫躺在身旁,不太可能自願與賴男至隔壁房間辦事,認定人妻當時酒醉得迷迷糊糊,確有可能把賴男當做丈夫,才讓賴男有機可乘,昨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賴男3年6月徒刑。
★上錯床做錯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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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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