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一名女老師,疑似不滿班上女童到別的班級,詢問數學作業,當著全班同學的面,侮辱女童沒父沒母,撫養女童的阿嬤得知後,氣得向校方投訴,這名老師竟然要全班同學簽名作證說,他沒講過這句話,甚至搶走女童蒐證的錄音筆!阿嬤氣得告上法院,請求名譽損害補償,一審法官判賠2萬元。
阿嬤想到孫女,被老師講沒父沒母,這種傷人的話,阿嬤一回想起來,還是覺得很不能接受,阿嬤說孫女是她帶大,因為有困難,沒辦法跟爸媽同住,老師的話讓女童心裡很受傷,這一位鄭姓老師,是三年前在屏東這一所學校,擔任中年級的班導,當時疑似不滿女童,去低年級的班級問數學問題,竟將女童沒有父母的事情,公開跟全班講,阿嬤氣的告上法院,要求名譽損害補償,法官審理後,裁定老師必須賠2萬元,為她的不當言語,傷害學生心靈,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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