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13:05

社會局強人所難 要貧苦嬤養身障女

陳又寧 張肇元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77歲的老太太,因為罹患糖尿病、兩眼幾近全盲,今年卻突然接到新北市社會局通知,發現離家多年的女兒,也罹患糖尿病遭截肢、眼睛半盲,被安置在護理之家,社會局要求她按月支付兩萬六的安置醫療費,但她自己都只能靠社會局每個月三千元的補助過活,只好透過法扶律師打官司請求免除扶養,而新北地院認定,老太太沒有工作能力,裁定她免扶養女兒。

拿著水杯走路,都要小心翼翼,深怕跌倒,視障長者一個人生活好困難,新北市,就有一名77歲的吳姓婦人,兩眼幾乎全盲,只靠3000元補助過活,她的女兒,23歲離家,糖尿病截肢,也一眼全盲,沒想到今年接到社會局,要來索討女兒的安置。

醫療費26000元,但她根本自顧不暇,更無力扶養,她只靠補助跟大兒子開計程車賺錢過活,只好請法扶律師打官司,但女兒也說,母親指家裡已經沒地方讓她住,沒有辦法安身,最後新北地院認定,吳姓阿嬤沒工作能力,裁定免扶養,社會局得知結果後,說已經將張姓女兒,安排在社福中心,未來相關安置醫療費,都由社會局負擔,也承諾會讓他們,都獲得妥善的照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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