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為避免中國非洲豬瘟疫情傳入台灣,府院和各個防疫單位逐漸提高罰鍰金額,現在帶中國豬肉製品回台灣,初犯就罰20萬元,再犯直接罰1百萬,昨(17)日開始實施新罰則,今天就開出第一張20萬的罰單。
據了解,一名何姓女子上午11點15分,拿著台灣護照,從廈門搭飛機入境桃園機場,被海關查獲行李內有15片豬肉乾,總重量約200克,移送新竹防檢局開罰20萬元。
何女聽聞要罰20萬當場嚇傻,直呼「我花91元買肉乾,為啥要被罰20萬!」防檢局提醒,《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標準已經提高,初犯20萬元,再犯就100萬元,盼旅客不要再觸法,以免遭罰。防檢局也說,被罰的旅客30天內都可以申訴,也可以分期付罰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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